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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陵:推进非电行业氮氧化物深度减排(3)

来源:中国大气网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5-11 11:51:55

五、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

(十六)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全面完成露天矿山摸底排查,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原则上全市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配合)

(十七)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各类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住建等部门联网。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加强各类搅拌站污染整治,推进标准化建设。在市建成区及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区域,严禁现场露天砂浆搅拌;在其他施工路段确需进行露天搅拌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020年底前市建成区达到90%以上、县城达到65%以上。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全市所有运输建筑垃圾和砂石的车辆一律使用全密闭新型绿色环保运输车,并配套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严格堆场、码头扬尘污染控制。加强各类物料堆场、港口码头抑尘控尘,从事易起尘货种装卸的港口应安装粉尘在线监测设备,逐步建立健全港口粉尘防治与经营许可准入挂钩制度。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大力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建投公司配合)

实施降尘考核。按照全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5吨/月?平方公里的要求,每月对各县区(铜陵经开区)降尘量排名考核。(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配合)

(十八)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坚持堵疏结合,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力争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强化县区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落叶等。(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增加有机肥使用量,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化肥利用率,到2020年全市达到40%以上。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十九)持续强化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一步巩固禁放工作成果,确保禁燃禁放不反弹。严格落实我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推动县区因地制宜调整扩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范围。(市公安局、市禁放办牵头,市应急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六、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

(二十)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制定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着力点,扩大、细化应急管控项目清单。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聚焦重点领域,将攻坚目标、任务措施分解落实到位。各县区(铜陵经开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促企业制定落实措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二十一)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按照省政府部署,坚持“油路车企”统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实施全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配合)

(二十二)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拉网式排查,2019年6月底前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利用集中供热。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等原料加热、烘干炉窑;加大琉璃瓦行业煤气化炉整改力度,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煤气发生炉。各县区(铜陵经开区)应配套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将工业炉窑治理作为环保强化督查重点任务,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均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十三)深化VOCs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工业涂装、化工、包装印刷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执行泄漏检测与修复LADR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督促全市VOCs重点管控企业,自查VOCs排放情况、编制“一企一策”方案,确保治理见成效。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予以对外公布,实行联合惩戒。到2020年,全市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10%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强化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治理。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超标排放油烟的,依法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依法关闭区域内禁止的露天餐饮、烧烤摊点,推广无炭烧烤。(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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