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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2020年行动计划(2)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6-15 15:36:22

五、推进绿色交通建设,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一)优化调整运力结构。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到2020年,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30%。制定实施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和公路港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积极发展城市绿色物流体系。义乌西铁路货场建设衔接两种以上运输方式。(交通运输局、陆港口岸局牵头,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邮政管理局、陆港集团、义乌西铁路货站等参与)

(二)加快车辆结构升级。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比例达到上级要求。物流园区、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加快加气站、充电站、充电桩等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每年推广新能源汽车1000辆以上。(交通运输局、陆港口岸局、经信局、发改局牵头,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行政执法局、民航局、供电公司、邮政公司、陆港集团等参与)

大力淘汰老旧车辆。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国Ⅵ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Ⅵ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各级由财政保障的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在向社会购买服务以及工程建设等领域中应要求服务、建设单位限制使用高排放柴油车辆,推广使用符合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交通运输局牵头,各镇街、环保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国有企业等参与)

(三)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全面供应符合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Ⅵ标准的汽柴油,逐步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严格车用、船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燃油的供应和使用的市场监管,加大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非标汽柴油生产、销售行为。加大对车用尿素溶液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车用尿素溶液行为。(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局、中石化义乌分公司、中石油义乌销售分公司参与)

(四)加强移动源污染排放控制。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排放不达标的出租车更换三元催化装置。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严格新注册登记的柴油货车排放检验,排放检验机构要通过国家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逐年核实环保信息公开情况,查验污染控制装置,开展上线排放检测,对未经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机动车检验机构不予出具环保检验合格报告,机动车安全性能检验机构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配合构建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追溯超标排放机动车生产和进口企业、注册登记地、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位、运输企业等,实现全链条监管。(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经信局等负责)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2019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控制区内严禁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作业。加快“冒黑烟”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淘汰,物流园、机场等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民航局、陆港口岸局、生态环境分局、经信局等负责)

推动飞机使用岸电。机场扩建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推广地面电源替代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民航机场在飞机停靠期间主要使用岸电,提高岸电设施使用率。(民航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机场公司、供电公司等参与)

(五)加强油气回收治理。加强对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的监管,推动储油库和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测设备。(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参与)

六、大力推行精细化作业,强化扬尘污染综合管控

(一)强化施工扬尘控制管理。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各类施工场地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和暂不开发土地临时绿化等防尘措施“七个100%”长效机制,《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规定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推广使用自动冲洗、雾炮等扬尘防控新技术,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建设主管部门联网,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其中,水利项目按《水利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执行。(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牵头,行政执法局、各镇街参与)

(二)强化道路公路扬尘控制。健全环卫收运体系,建筑垃圾实行密闭化运输,减少抛撒遗漏;增加机械化洒水保洁车辆和设备,提高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到2020年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加大国省道等大流量公路的保洁清扫力度,定期对公路隔离栏、桥梁护栏等易积尘部位进行保洁洒水。加强城市、镇街主要道路洒水保洁,提高重点区域、重点道路洒水频率。严格渣土以及砂石、水泥等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运输车辆要密闭。严格控制降尘量,平均降尘量不高于5吨/月˙平方公里。(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牵头,建设局、各镇街等参与)

(三)强化堆场扬尘控制。规范铁路、公路等货物运输管理,涉及易扬尘物料运输业务的铁路货运站、道路货运站以及其他物流露天堆场,要采取封闭或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减小扬尘污染。规范热电企业和用煤大户的散装货物运输管理,所有煤堆场和卸煤场所实施封闭管理或建设围挡,实施清洁化改造工作。(交通运输局、经信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参与)

(四)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全面完成露天矿山摸底排查。加强矿山扬尘整治,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加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减尘抑尘,2020年底前完成33座矿山生态修复。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推广保护性耕作、林间覆盖等方式,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扬尘。开展裸露土地整治,全面落实围挡、覆盖、绿化等防尘措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各镇街等参与)

开展沙石场及碎石场扬尘整治。对破碎环节实施密闭化改造或采取湿式抑尘措施。对全市混凝土搅拌站、砂浆搅拌站实施清洁化改造,搅拌车间实施全封闭,严格控制扬尘无组织排放。(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负责)

(五)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工程、农村住房整村或连片改造建设等领域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力争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建设局牵头,各镇街参与)

七、推进面源污染治理,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一)严控餐饮油烟污染。强化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排放规范化整治,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加大超标排放处罚力度,探索油烟净化智能管理平台建设。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加强规划布局,新建小区需配套设置满足生活需求的餐饮功能用房。加强居民家庭油烟排放环保宣传,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行政执法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规划局、各镇街参与)

(二)严禁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等露天焚烧,加大对违规焚烧垃圾和秸秆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手段密切监测露天焚烧情况。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到2020年底,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参与)

(三)严管烟花爆竹燃放。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监管,逐步扩大禁限燃范围和时段,2020年实施全域禁燃。从严查处违法销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机制,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巡逻巡查实现全覆盖。(公安局牵头,行政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参与)

(四)加强绿化造林。积极推动公共绿地建设和单位绿化,全面排查城市裸露土地,做到能植尽植,倡导庭院绿化、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大力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2020年比2017年新增造林1000亩以上,新建和改造平原绿化2000亩以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牵头,各镇街等参与)

(五)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到2020年,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善养殖场通风环境,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农业农村局牵头,各镇街参与)

八、实施重大专项行动,解决环境突出问题

(一)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制定并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着力点,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聚焦重点领域,明确攻坚目标和任务措施,督促企业制定落实措施。积极参与国家的异地交叉执法、驻地督办等行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发改局、经信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局等参与)

(二)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制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统筹油、路、车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加强柴油货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的全方位监控体系,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公安局牵头,发改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陆港口岸局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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