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水务 大气 固废 绿色发展 自然资源 人物 环保展会 企业 环保会客厅 国际资讯 政策 NGO

绿色金融

旗下栏目: 循环经济 清洁能源 绿色金融

金融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现场会情况(2)

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2-16 11:06:55

(二)发挥好金融对畜禽养殖及相关行业转型升级的推动作用。针对畜禽养殖及相关行业企业普遍存在的生产规模小、抗风险能力低、技术推广应用难、市场竞争力弱等问题,金融机构在进行资金支持的同时,还应发挥好在人力资源和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引导企业逐步实现从分散式到积聚式、再到一体化模式的转变,提升整个产业链的产业化、专业化和规模化水平,通过引导企业重塑和优化生产经营模式、引进和吸收现代化技术和管理理念,拓宽涵盖整个产业链条和整个生产周期的融资渠道、融资方式,有效提升企业的融资能力、产品附加值、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三)加强财政精准扶持力度,注重财政金融协调配合。根据是否具有商业可持续性区别对待不同的企业贷款项目,发挥好财政与金融的协同作用。对市场需求良好、具有商业化运作潜力的项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调整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要求和考核机制,提高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对社会性、公益性强但经济回报偏低的项目,不断提高财政支持的精准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通过降低边际成本和风险撬动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形成良性循环。

(四)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有机衔接。金融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既应注重对废弃物本身进行无害化处理,消除疫病、土壤和水源污染等风险,也应注重废弃物再利用的经济价值,通过提升畜禽养殖全产业链的附加价值和盈利能力,有效疏通养殖废弃物处理的成本投入与资源化利用的收益回报之间的障碍,用市场化机制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和商业可持续。

(五)搭建并不断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在市场信息发布、环境信息披露、政策法规宣传解读、生产技术和经验推广应用以及中介服务等方面不断提高信息共享程度,有效降低金融机构参与的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风险,增强金融机构参与的积极性。

三、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与会专家和业界代表提出,在金融支持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方面,还有以下问题尚未解决。一是再贷款安排有待进一步优化。根据现行再贷款管理规定,贫困地区只安排扶贫再贷款,不发放支农、支小再贷款。随着试点地区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企业和项目不再符合扶贫再贷款的申领条件,出现了扶贫再贷款额度用不完、支农支小再贷款用不上的局面。二是农业设施用地管理规定限制企业的融资可得性。根据现行政策,国家对农业设施用地不允许办理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权证,农业设施用地不得建设一层以上农业设施建筑,导致资产低估、融资抵押物不足成为行业性难题。三是标准缺失制约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当前,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的一些应用项目,如种养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项目、促进有机肥使用的农业土壤提效增肥项目等尚缺乏绿色认定标准,难以适用绿色金融政策。四是现代化养殖理念滞后。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行业总体还不成熟,经济和社会效益难以兼顾,商业银行介入模式有待探索。五是相关企业风险防范意识不足。畜禽养殖业是高风险行业,疫病风险、自然风险等时有发生,国内相关企业普遍面临风险识别、分析及评估能力较低,风险应急措施缺失等问题和短板。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为继续做好金融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下一步拟商相关部门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推动相关工作:

(一)加快推动相关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和改革。加快推动绿色金融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立并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加大对环境污染项目的执法和处罚力度,用市场化手段将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领域涉及的相关绿色项目、绿色投资等社会效益的外部性,内生为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的财务收益或财务成本。同时,不断细化中央和地方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加强金融、财政和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理,加快推进制约金融支持的相关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

(二)构建和完善有利于发挥绿色金融支持效力的政策支持体系。建议国土资源部门进一步规范土地权属和土地性质,探索给予农业设施用地办理土地证、农业设施用地地上建筑物办理房产证的可行性。同时,建议国土资源部门适当调整农业设施用地比率限制,将农业设施用地比率从目前的3%提高到10%,推动农业设施用地多层建筑建设试点等工作,提高相关企业办理抵押贷款的能力。考虑率先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完善绿色金融相关政策,如灵活运用再贷款、抵押补充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为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长期限资金支持;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考虑适当放宽对该行业支持成效显著的金融机构在绿色信贷资本金约束、不良率考核等方面的监管要求。建议金融机构总行适当下放相关业务的管理权限,在信贷资金额度安排、贷款利率和期限设定等方面,给予下级行更多的自主权。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措施。建议国土资源部门针对农业设施用地及附着物研究出台便利化措施,推动农村资源要素的高效合理利用。建议农业、自然资源、工信、科技、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快制定相关产品标准、服务标准和技术推广应用标准和规范,为促进整个产业链的商业可持续提供依据。建议各级财政和税务部门,研究出台更多优惠支持政策,在相关产业税收减免、财政补贴、设立担保基金和利率风险补偿调整基金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更好地发挥引导撬动作用。此外,不断完善相关领域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金融机构支持生态环保企业的宣传引导力度,将畜禽废弃物处理的生态社会效益与资源化利用的经济效益实现有机结合。

(编辑:Wendy)

版权声明:本网注明来源为“国际环保在线”的文字、图片内容,版权均属本站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出处:http://www.huanbao-world.com 。同时本网转载内容仅为传播资讯,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首页 | 资讯 | 水务 | 大气 | 固废 | 绿色发展 | 自然资源 | 企业 | 环保展会 | 国际资讯

电脑版 | 移动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7-2019 国际环保在线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13862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