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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2)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1-17 23:03:27

下面我就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空气是我们每天都需要呼吸的“生命气体”,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之一,空气质量优劣直接影响着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水平。大气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要素,但在过去30年里,人类释放到大气中的各种化合物已引起许多环境和健康问题,对生态系统和人类自身健康产生了重大的环境威胁。

为防治大气污染,我国于1987年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法》,随后,为适应不断变化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分别于1995年、2000年、2015年进行了三次修订,对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多年来,我国制定实施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政策、规划和计划,取得了明显成效。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打赢蓝天保卫战”,充分反映了国家治理大气污染的坚定决心。2018年7月,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进一步提出了“2018年底前,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制定或修改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条例,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上位法规定”的要求,以实现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的全覆盖。

蓝天白云、清新空气是云南省的自然禀赋和得天独厚的优势,良好的生态环境已成为云南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继印发实施了以《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云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为核心的系列政策文件,在京津冀等地区重污染天气时有发生、全国部分地区大气污染问题依然严峻的大背景下,云南省环境空气质量仍能持续总体保持良好,2017年,云南省16个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98.2%,2018年为98.9%,连续2年位居全国第1位。但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不够稳定、区域性和季节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严峻,施工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工业废气污染等问题也已逐步显现。

为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4年3月,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17年7月,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进一步提出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需要用法规、制度予以保证、持续推进。建议尽快出台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搞好顶层设计”的立法建议。2018年7月,省人大印发《<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方案》,明确提出2018年12月30日前必须完成《条例》制定及审议工作,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按时限要求高质量完成任务。

为落实近期全国人大、省人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立法的新要求,省级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积极支持,为《条例》立法先后开展了资料收集、文献查阅、草案起草、实地调研和咨询论证等大量工作,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内各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也为《条例》草案的修改提出了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从2017年省生态环境厅开始《条例》草案起草,到2018年11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历时虽不到2年,但最大限度凝聚了各方智慧,来之不易。

《条例》是全省制定实施重要的一部污染防治领域的专项法规,对全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赢蓝天保卫战、守住云南蓝天白云具有现实意义。《条例》的出台,是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和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重要举措,是云南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的重要体现,对厚植美丽云南生态优势、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二、准确把握《条例》的特点和主要内容

《条例》共6章52条,分别为总则、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法律责任、附则。《条例》以“保持大气环境质量优良”为核心目标,遵循保护优先、预防为主、规划先行、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结合云南的地方实际情况,针对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突出大气污染的“防”与“治”,具有较强的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主要特点和内容如下:

(一)提出了“保持大气环境质量优良”的目标

云南省近年来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优良,2015年到2018年的全省地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分别达到了97.3%、98.3%、98.2%、98.9%。《条例》在总体分析全省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和污染趋势的基础上,明确了以“保持大气环境质量优良”为核心目标,体现了我省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坚强决心。为实现这一目标,在防治措施中,《条例》强化了对能源、工业、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扬尘、农业和生活等领域的综合防治;在污染应对中,《条例》要求建立起省级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并规定省、州(市)人民政府以及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二)明确了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的职责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上级人民政府要求,做好本辖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这就意味着各级人民政府都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结合云南省机构改革要求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条例》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环境工作的职责分工,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同时,《条例》中规定了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在大气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强调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全民共治理念。

(三)完善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制度

 为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度,《条例》在总结全省多年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一系列制度。在强化政府主导责任方面,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约谈等制度;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明确了排污许可、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监测等制度;在推动全民参与方面,明确了举报、环境公益诉讼等制度;在重点区域联合防治方面,明确了区域统筹、综合规划和联合防治等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设置,我省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

(四)结合了云南的工作实际需要

《条例》鼓励和支持开展大气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大气污染成因和防治对策等研究,为精准治污、科学施策、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必要的科学技术支持。《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优化能源结构,推广利用清洁能源,推进生产和生活领域的以气代煤、以电代煤、以电代柴,充分发挥云南清洁能源优势在防治大气污染中的重要作用。《条例》针对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恶臭气体、露天烧烤、室内装修等污染,规定了恶臭气体防治、露天烧烤禁止区域、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等措施,切实回应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

三、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

《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提高我省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水平,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更好成效。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从全局的角度和依法行政的高度,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一)切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活动。各级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带头学习《条例》,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条例》确立的核心目标、基本原则、重要制度和具体要求。大气污染防治,同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要采取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和措施,加大对全社会的宣传力度,推动全社会自觉遵守《条例》、贯彻执行《条例》,为《条例》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氛围,保证《条例》的贯彻实施。

(二)合力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

《条例》的贯彻落实,直接关系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深入学习《条例》规定的内容,认真执行相关制度和要求,合力推进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级人大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采取执法检查、听取汇报、代表视察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

(三)认真抓好《条例》确立的相关制度的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条例》明确的职责,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开展大气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大气污染成因和防治对策等研究,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的科技支撑体系;着力实施能源、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居民生活等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实现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多污染源综合防治;严格执法,对违法排污企业实行最严格的监管罚治;建立健全重点区域环评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联合科研等制度,推动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

(四)抓紧做好《条例》配套的政策制定

《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是我省一部重要污染防治领域的地方性专项法规,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大气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大胆创新、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应的规章和政策制度,保障各项制度的配套和衔接,为顺利贯彻和实施《条例》做好相关工作,促进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同志们,《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正式颁布实施,我们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条例》,一定会把我省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向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为防治大气污染,守卫云南蓝天白云,保障公众健康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和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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