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水务 大气 固废 绿色发展 自然资源 人物 环保展会 企业 环保会客厅 国际资讯 政策 NGO

绿色金融

旗下栏目: 循环经济 清洁能源 绿色金融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战略(5)

来源:和讯新闻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1-17 10:47:43

对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一点思考和建议

为落实七部委《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国务院批复同意五省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贵州省贵安新区、浙江省湖州市、衢州市、江西赣州新区、新疆克拉玛依市、哈密市、昌吉市)作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目前,各地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取得了很多经验和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照抄照搬文件,机械制定绿色金融发展目标,比如设立几只绿色基金、绿色信贷余额增长、成立相关机构等,形式色彩过重。笔者认为,首先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不是改革试验目标,是手段,应该服务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发展战略。其次,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实质重于形式。引导金融机构全面导入绿色金融理念、制订发展战略、建立绿色金融创新机制、完善经营目标考核体系、细化业务流程管理及风险控制、加强员工教育培训等全方位绿色发展理念。第三,绿色金融体系构建首要是能力建设、机制建设、体系建设。第四,根据本地区的资源禀赋、产业优势、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的做好地区发展规划,既要建设,搞好发展,也不减弱本地区的环境承载能力,做好环境影响的“加法和减法”,使绿色资产资源保值增值,秉持绿色GDP发展理念。第五,集中地方政府的有限财力,运用绿色金融环境效益测算方法论成果,科学、合理、有效、公信的筛选绿色项目,用好财税支持政策,发挥政策撬动作用,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进入绿色产业,实现生态环保建设目标。

加强绿色金融创新能力建设。首先要建立和完善绿色行业认定的范围、标准、程度标识的规则体系,以及单位投资、融资产生的环境影响计量、环境效益测算结果这样一套方法体系。一套科学、准确、合理、权威的环境效益测算方法论体系是绿色金融创新以及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基础。在此基础上,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自律规范、市场机制建设、搭建创新基础设施体系,梳理出我国绿色金融体系规则框架。不但引导中国的绿色金融创新发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战略,使经济社会发展沿着绿色低碳可持续之路一直前行,也可以使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借鉴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经验、做法和规则,分享中国智慧。

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要激励与约束并举。当前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更多的出于责任意识、主动担当、自我觉悟,监管部门无论是人民银行还是新组建的银保监会,都没有制定具体、严肃的监管约束和政策激励措施。因此,建议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要制定具体明了的激励政策,也要制定相应的约束和处罚措施。我们欣喜地获悉央行已经在对银行业的监管体系“宏观审慎评估”(MPA)中加入了绿色信贷内容。但是力度还不够,应该对金融机构在资本占用、风险拨备、绩效考核机制等方面加大对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激励引导。原银监会虽然出台了《绿色信贷指引》和《绿色信贷统计制度》,但是报送单位只有21家银行,覆盖面不全,银行填报内容随意,统计信息缺少可信度和严肃性。应该建立和完善绿色金融信息统计制度。绿色金融、绿色信贷信息报送工作应作为监管内容,加大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力度。使绿色金融信息报送严谨、准确、及时,可核查、可验证。真正做到政策制定有基础,领导决策有依据。定期发布绿色金融发展指数,评价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开展情况,通过绿色评级引导金融机构向生态环保产业倾斜。

推动环境成本内生化,企业生产成本应包含环境治理成本,尝试环境污染者付费。生态效益显性化,环境效益应该得到补偿。按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使生态要素可计量、可计价、可交易,追求自然资源、绿色资产的保值增值。

(编辑:Wendy)

版权声明:本网注明来源为“国际环保在线”的文字、图片内容,版权均属本站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出处:http://www.huanbao-world.com 。同时本网转载内容仅为传播资讯,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首页 | 资讯 | 水务 | 大气 | 固废 | 绿色发展 | 自然资源 | 企业 | 环保展会 | 国际资讯

电脑版 | 移动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7-2019 国际环保在线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13862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