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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治理行业2016年发展综述

来源:《中国环保产业》 作者: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2-06 09:43:38

摘要:概述了2016年水污染治理行业的发展状况,论述了涉水PPP项目发展现状与趋势,重点分析了行业的中小规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对水污染治理重点领域技术的发展进行了评述。

12016年水污染治理行业发展状况

1.1行业发展环境

1.1.1国家层面“十三五”规划密集发布,奠定环保产业黄金发展主基调

2016年是确定“十三五”环境保护顶层设计的一年,也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环保工作任务艰巨,各类国家层面的“十三五”规划密集发布。

8月2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规划》,全面落实“水十条”提出的改善水环境质量的要求,推进“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重大工程建设,切实增加和改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12月5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我国“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明确了“行动指南”。

12月14日,环境保护部对外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系统制定出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施工图。水污染物排放方面,要求贯彻落实“水十条”,围绕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等水污染防治重点领域,优先配套相关排放标准。

12月19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对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作出总体部署,规划将节能环保产业列入绿色低碳产业,并第一次提出先进环保产业的概念。

12月22日,《“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发布,主要针对节能环保产业作出总体部署,规划提出到2020年,节能环保产业将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12月31日,《“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发布,规划提出:到2020年年底,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县城不低于85%,其中东部地区力争达到90%;建制镇达到70%,中西部地区力争达到50%;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1.1.2水污染治理制度机制政策日趋完善,执法力度加强

水污染的治理是一个长期工程,需依靠法治,建立起长效、可持续的机制。

(1)开展水环境质量预警机制

2016年6月,环境保护部制定并发布了《水环境质量分析及预警工作方案》。该方案是我国水环境保护与管理由粗放向精准、精细化发展之必然,体现了我国环境管理由单纯的总量目标削减,向基于质量目标的分区、分类、分级的理念,以解决水环境质量问题为目标的精准管理思想转变,有助于宏观上从环境经济政策层面、局地上溯源至企业生产调控具体落实,真正做到以控制单元为对象生产布局、过程监管、末端控制全流程环境调控与管理。

(2)落实环保督察巡视制度

2016年中旬,中央派出8个督察组赴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地进行环境保护督察,查处各地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这也是我国发布《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以来,中央层面进行的最大规模环保督察。在为期一个月的督察中,督察组现场检查了1500多个点位,梳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坏环境责任追究问题100个。

(3)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

2016年11月,国务院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这意味着全国统一性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终于明朗,是环保行业的一大利好。“实施方案”2016年在火电和造纸行业率先实施,并要求2017年完成“水十条”“大气十条”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许可证的核发,重点包括石化、化工、钢铁、有色、水泥、印染、制革、焦化、农副食品加工、农药、电镀等行业企业;2020年全国基本完成名录规定行业企业的许可证核发。

(4)全面推行河长制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今后,中国31个省级行政区党委或政府的“一把手”将有一个新头衔——“总河长”,并且从省到县,都将建立“河长”制度。

(5)环保执法方面

2016年,全国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61.8万个,取缔“十小”企业2600多家。中央环保督察受理群众举报3.3万余个,立案处罚8500余件。实施查封扣押、停产限产、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分别为9976、5673和1017件,同比增长138%、83%和42%;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6064件,同比增长37%。

按照“水十条”部署,环境保护部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流域、分区域确定目标任务。建立了水污染防治综合督导机制,逐月分析全国水环境形势,及时识别工作滞后地区和突出环境问题,打好督办、约谈、限批等环境管理“组合拳”。2016年,环境保护部约谈了水质恶化明显的阳泉、渭南两市政府的相关人员。

1.1.3《水污染防治法》首次大规模修订

加强环境法治建设是我国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主要目标之一。2016年6月12日,环境保护部网站发布《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这是《水污染防治法》施行8年来的较大规模修订。此次修订强化地方责任,突出饮用水安全保障,完善排污许可与总量控制、区域流域水污染联合防治等制度,加严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大对超标、超总量排放等的处罚力度。

1.1.4工业领域污染治理被重点关注,工业企业面临转型与升级

2016年9月,环境保护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该方案区分造纸、农副食品加工、制革、纺织、有色金属、氮肥、农药、焦化、原料药制造、电镀、染料颜料等11个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业行业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部测算得出,11个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量约占全部工业行业的50%,通过在这些行业推广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预计减少废水排放量6亿吨、减少化学需氧量(COD)产生量250万吨、减少氨氮产生量15万吨、减少含铬污泥(含水量80%~90%)约3万吨。

2016年11月,环境保护部印发《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该计划要求到2017年底,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垃圾焚烧等8个行业达标计划取得明显成效,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和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守法良好氛围基本形成;到2020年年底,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保持达标排放,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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