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新政策资金扶持 建立以生态保护与建设为导向的经济政策,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统筹,加大生态环保投入,积极支持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建立绿色信贷政策,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立常态化生态补偿机制,切实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和保护的资金投入力度,探索重要河流上下游生态补偿措施,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落实市场主体对生态环境的付费补偿责任. 三、实施重大项目引导 充分发挥重大工程项目在规划实施中的基础性、关键性、引领性、战略性作用,抓好重大工程项目的落实,引导和带动规划落地实施.重点抓好孝妇河、淄河、猪龙河、范阳河等10处重点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四宝山、九顶山、大武地下水富集区等8处矿山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荒山绿化、骨干道路及水系绿化等7处绿化提升工程的落地实施,通过这些重大工程,带动全市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和提升.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建立健全最严格的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加快制定出台我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条例;实行最严格的耕地红线保护制度,确保耕地数量稳定;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水域纳污总量、用水效率等指标管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土地资源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健全完善监管制度;落实自然资源用途管制措施,对全市耕地、林地、河流、湖泊、湿地、河滩等生态空间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进一步整合国土、环保、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的监测体系,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信息和生态环境监测预警评估系统,提高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水平,加强数据共享,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实行预警提醒和差异化的限制性措施;完善河长制、湖长制,强化河湖综合管理,统筹规划防洪、除涝、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配置、水生态保护、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化建设;建立公安、环保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对破坏生态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五、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建立健全规划落实保障制度,生态淄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逐年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研究督导考核办法,探索对不同功能区划试行差异化分类考核制度,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纳入考核指标体系,针对不同功能区域设定不同考核比重,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对规划实施前后所取得的生态环境效益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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