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业锅炉煤改气路线 工业锅炉煤改气工程是指将排放物中含有大量粉尘及二氧化硫有害其他的燃煤锅炉改造成使用清洁能源的供热形式,其中“煤改气”是煤改燃的重要方式,这其中包括工业锅炉的改造、民用供暖改燃工程等。锅炉“煤改气”工作完成后,锅炉向大气中排放的烟尘将基本消失,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排放物业将大幅降低,并且使用燃气锅炉的效率要远远高于燃煤锅炉。 京津冀地区的“煤改气”工作目前仍紧张进行着,很多地方都顺利或者超额完成了任务指标。 工业锅炉末端烟气治理改造及煤改气市场在2000亿元级别(以改造量50%计)。 我国在用燃煤工业锅炉约47万余台,占在用工业锅炉80%以上;每年消耗标准煤约4亿吨,约占全国煤炭消耗总量的四分之一左右。假设50%燃煤工业锅炉能够改造,按照单位改造投资1000元/吨计算,则工业锅炉改造市场在2000亿元。10t/h以上燃煤锅炉改造投资也在1600-2100亿元之间。为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大部分在用锅炉需要新投入污染治理设施,根据不同改造方案的选择。 3.6、新增指标: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及VOCs 3.6.1、VOCs政策起步较早,近期重视程度越来越强 VOCs作为无组织排放重要污染物之一,其监管及治理政策起步较早。 早在2011年,《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正式提出控制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放,并明确提出开展VOCs监测工作,同时要求石化行业、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净化率不低于90%。 2015年,新《大气污染防治法》首次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纳入监管范围。 2016年,《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要求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要求全国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 从近些年VOCs治理成效看,由于污染物散发性特点治理难度大,企业进行工艺改造的驱动力不足,资金问题都是制约行业发展的症结。当前市场对VOCs的认识更多的是停留在监测端,而治理端认识不足、行动不够,行业内尚未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VOCs治理公司。 近期随着政策重视程度越来越强,商业模式也在不断完善,行业也将迎来快速发展期。 3.6.2、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治理系难啃的骨头,政策不完善 无组织排放具有散发性特点,监测及治理难度均较大,对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国家政策更多是定性约束,没有十分明确的定量要求。例如: 针对工业企业无组织颗粒物的防治措施,对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严格控制颗粒物污染物的排放; 对建设施工扬尘治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还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针对散煤的使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要加强民用散煤的管理,禁止销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鼓励居民燃用优质煤炭和洁净型煤,推广节能环保型炉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