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大气专项督查2017年4月7日开始,至2018年3月31日结束,为期一年。从全国抽调5600名环境执法骨干参与对“2+26”城市25轮次“压茬式”不间断督查。层层传导大气污染防治压力、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力度、实现守法常态化,创新区域监管方式、提高环境执法整体水平的实战演练。 环保督查“五”步走。“五步法”由2017年5月底新上任的环保部长李干杰提出,即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为一体的一套环保督察“组合拳”。 “散乱污”小企业问题首当其冲。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保督查中,截止到7月27日,督查组统计总共检查了38000多个企业,发现22000多个企业存在各种各样的环境问题,问题比例约为57%。在这22000多个企业或点中,占比较高的是“散乱污”的问题,主要扎堆于小企业(有些甚至不能称之为企业、只是小作坊),存在“散乱污”的集群,这也是由于中国相关产业的特点自然形成聚集的效应。一般工业企业超标排放的情况并不严重,超标排放的只有58个企业,2300多个企业没有安装污染治理设施,1900多个企业安装了污染治理设施但运行不正常。 VOCs排放问题更加突出。目前我国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问题越来越突出,造成的污染排放为2500万吨,远超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的1300多万吨。京津冀地区VOCs排放问题突出,在22000多个企业中存在3000多个企业VOCs排放超标。 环保部针对“散乱污”企业实施“两断三清”。督查过程中,环保部在发现问题的同时实施拉单挂账、针对问题逐步解决。截止到目前环保部督办了8262个问题,交给地方一一落实。环保部每月派出巡查组,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逐一对账销号。目前已完成四次巡查,第五次巡查已于7月14日启动。环保部提出针对“散乱污”企业要做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在前四轮巡查中,能够销账的约占68%。通过检查、交办、巡查、约谈,达到全面推动督查问题解决、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1.4、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出台 环保部、国家发改委等联合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行动方案)通知。 目标及实施范围:目标更加具体明确,实施范围含雄安新区。 我们对比了年初发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目的是确保完成大气十条2017年各项目标任务,“攻坚行动方案”是要切实做好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更加具体明确。“工作方案”实施范围是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而“攻坚行动方案”实施范围也是2+26城市,但是方案中提到实施范围含河北省雄安新区。 任务:首要任务发生变化,散乱污问责制严上加严。 1、“工作方案”率先提出的是加大化解过剩产能力度(尤其钢铁),“攻坚行动方案”首要任务则是建设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并特别强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及监测事权上收,首要任务改变显示工作重心转移,“攻坚行动方案”更加注重预防预警。 2、“攻坚行动方案”更加强调了“散乱污”治理,其中明确提出2017年9月底前依法依规关停取缔、做到两断三清、以及谁签字谁负责。 3、“工作方案”提到2+26城市除北京、天津、廊坊、保定以外,每个城市5-10万户做煤改气或煤改电,即120-240万户,而“攻坚行动方案”明确2017年10月底前完成煤改气、煤改电300万户以上,数字显示支持力度更进一步加强。 4、燃煤锅炉整治上,“攻坚行动方案”将淘汰燃煤锅炉量化到各个省份;同样在工业企业监管上,与“工作方案”相比,“攻坚行动方案”也将VOCs治理工作落地到各个省份,执行力、落地率成为“攻坚行动方案”关键词。 限产及问责:钢铁、电解铝、水泥各有要求,高压问责保障方案落地。 1、钢铁:要求2017年9月底制定错峰限停产方案,石家庄等城市采暖季限产50%比例不变,但是对焦化企业出焦延长时间做出明确规定。 2、水泥:“工作方案”仅要求采暖季全部实施错峰生产,而“攻坚行动方案”更名为建材,波及范围进一步扩大,且要求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 3、有色:采暖季电解铝限产30%比例不变。同时我们发现在保障措施中,“攻坚行动方案”提出了具体的问责措施,如“重点督察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等问题,通过厘清责任、调查取证、移交移送,对相关责任人实施严肃问责,切实传导压力”等,督察传导到地方政府的压力更大,这也是保障方案落地的重要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