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地区分布 1.地区分布情况分析 以发行人注册地省份作为地区分布参考,2018年境内共有24个省份参与绿色债券发行,其中,北京市发行的绿色债券金额和数量较2017年均大幅减少,发行数量占比由27.45%下降至14.55%;发行金额也不再遥遥领先,占比由46.6%下降至16.82%。 就发行数量而言,北京市共发行16只绿色债券,浙江省和广东省各发行14只绿色债券,位居前三位,共占境内发行总量的40%(见图15);就发行金额而言,福建省因兴业银行发行的2只300亿元的绿色金融债券占据全年发行金额第一位,也是继去年未发行绿色债券后的再次发行;另外,青海省、辽宁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均于2018年发行了首单绿色债券(见图16)。 图15 绿色债券发行只数按地区分布 资料来源:Wind金融数据库,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图16 绿色债券发行金额按地区分布 资料来源:Wind金融数据库,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2.地区分布情况分析(不含中央国有企业) 考虑中央国有企业包括“工农中建交”等大型国有银行的特殊性和总部集中效应,且这些企业的业务与注册地的关联性并不是很强,这部分我们针对非中央国有企业发行的绿色债券进行地区分析,希望以此来展现各个地区在绿色债券发行方面的积极性。 剔除央企后,共有90只绿色债券总计1708.19亿元。从发行数量来看,浙江省和广东省均发行13只贴标绿色债券,并列第一;北京市发行数量大幅减小,仅发行4只绿色债券,排名由未剔除前的第一名下降至第八名(见图17)。从发行规模来看,福建省仍以600亿元的发行金额占据第一名,并与第二名的广东省(133亿元)差距较大,占境内总发行规模的35.12%。北京市在发行金额上同样大幅减小,由346亿元下降至80亿元,位列第八(见图18)。 图17 绿色债券发行只数按地区分布(不包含央企) 资料来源:Wind金融数据库,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图18 绿色债券发行金额按地区分布(不包含央企) 资料来源:Wind金融数据库,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总体而言,2018年绿色债券发行地域进一步延伸,发行人地区分布更加多元丰富,青海省、辽宁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现了贴标绿色债券零突破。2019年有望实现发行地区覆盖面更广,非中央国有企业参与发行绿色债券积极性更高,绿色金融向更加多元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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