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3产污系数法 采用产污系数法核算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量的,根据单位产品污染物的产生量进行核算,按式(11)计算。相关产污系数参考《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和《工业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系数手册》,详见附录C。 式中:Mi为核算时段内第i种污染物的排放量,吨; R为核算时段内锅炉燃料耗量,吨或万立方米; βi为第i种污染物产污系数,千克/吨-原料或千克/万立方米-原料。 采用手工监测实测法的燃气锅炉,应将手工监测核算时段内的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与产排污系数法核算时段内的污染物实际排放量进行对比,并选取实际排放量较大值。 9.2.2非正常情况 锅炉启停机等非正常排放期间污染物排放量可采用实测法核定。无法采用实测法核算的,采用物料衡算法核算二氧化硫排放量、产污系数法核算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量,且均按直接排放进行核算。 9.3废水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 9.3.1正常情况 9.3.1.1实测法 手工监测实测法是指根据每次手工监测时段内每日污染物的平均排放浓度、平均排水量、运行时间核算污染物年排放量,具体见式(12)和式(13)。手工监测数据包括核算时间内的所有执法监测数据和排污单位自行或委托的有效手工监测数据。排污单位自行或委托的手工监测频次、监测期间生产工况、数据有效性等须符合相关规范文件等要求。排污单位应将手工监测时段内生产负荷与核算时段内的平均生产负荷进行对比,并给出对比结果。
式中:Ej废水总排放口为核算时段内排污单位废水总排放口第j项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吨; C为第j项污染物的实测日加权平均排放浓度,毫克/升; Q为废水总排放口的日平均排水量,立方米/天; Ci为核算时段内第i次监测的日监测浓度,毫克/升; Qi为核算时段内第i次监测的日排水量,立方米/天; n为核算时段内取样监测次数,无量纲; h为核算时段内废水总排放口的水污染物排放时间,天。 手工监测数据包括核算时间内的所有执法监测数据和排污单位自行或委托的有效手工监测数据,排污单位自行或委托的手工监测频次、监测期间生产工况、数据有效性等须符合相关规范文件等要求。 位于总磷、总氮总量控制区内的锅炉排污单位总磷、总氮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同上。 9.3.1.2产污系数法 采用产污系数法核算实际排放量的污染物,按照式(14)核算。锅炉排污单位废水产污系数可参考附录C。 式中:M为核算时段内废水总排放口第i项水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吨; S为核算时段内废水总排放口的日排水量,吨; G为废水总排放口第i项水污染物的产污系数,克/吨-原料或吨/万立方米-原料。 9.3.2非正常情况 废水处理设施非正常情况下的排水,如无法满足排放标准要求时,不应直接排入外环境,待废水处理设施恢复正常运行后方可排放。如因特殊原因造成污染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或偷排偷放污染物的,按产污系数与未正常运行时段(或偷排偷放时段)的累计排水量核算非正常排放期间实际排放量。 10合规判定方法 10.1一般原则 合规是指锅炉排污单位许可事项和环境管理要求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锅炉排污单位可通过台账记录、按时上报执行报告和开展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自证其依证排污,满足排污许可证要求。 许可事项合规是指排污单位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限值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其中,排放限值合规是指锅炉排污单位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满足许可排放限值要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依据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报告、自行监测记录中的内容,判断其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是否满足许可排放限值要求,也可通过执法监测判断其污染物排放浓度是否满足许可排放浓度要求,具体判定方法详见10.2和10.3。 环境管理要求合规是指锅炉排污单位按排污许可证规定落实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环境管理要求,具体判定方法详见10.4。 锅炉烟气脱硫脱硝装置等污染治理设施在检维修前,排污单位需向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上报检维修方案,检维修方案应至少包括检维修的起始时间、情形描述、预计结束时间、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检维修期间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等。 10.2废气 10.2.1排放浓度合规判定 10.2.1.1正常情况 锅炉排污单位各废气排放口的排放浓度合规是指“任一小时浓度均值均满足许可排放浓度要求”。各项废气污染物小时浓度均值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包括自动监测和手工监测)、执法监测进行确定。 a)执法监测 按照监测规范要求获取的执法监测数据超标的,即视为不合规。根据GB/T16157、HJ/T397、HJ/T55确定监测要求。相关标准中对采样频次和采样时间有规定的,按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若同一时段的执法监测数据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不一致,以执法监测数据作为优先证据使用。 b)排污单位自行监测 1)自动监测 按照监测规范要求获取的有效自动监测数据计算得到的有效小时浓度均值(格林曼黑度除外)与许可排放浓度进行对比,超过许可排放浓度的,即视为不合规。对于应当采用自动监测而未采用的排放口或污染物,即视为不合规。自动监测小时浓度均值是指“整点1小时内不少于45分钟的有效数据的算术平均值”。 2)手工监测 对于未要求采用自动监测的排放口或污染物,应进行手工监测,按照自行监测方案、监测规范要求获取的监测数据计算得到的有效小时浓度均值超过许可排放浓度的,即视为不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