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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社坤、吴亦九: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管理模式的比较与选择(3)

来源: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3-07 14:45:57

其次,以公权力为主导的资金管理模式可能存在效率低下甚至不能有效利用资金等问题。以财政专户的管理模式为例,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行政部门管理专项基金,设立财政专项资金账户都由国务院审批,程序繁琐,款项的使用也要经过层层审批、复核,缺乏效率。此外,现实中,由政府设专款账户以政府性基金方式管理生态损害赔偿金的管理方式存在着更多问题,比如我国的政府性专项基金并没有能够做到真正的收支分离和专款专用。而且过分依赖国家财政可能导致基金账户赤字和增加国家债务。还比如,“政府性基金缺乏严肃性和统一性。在对部分省份基金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现政府性基金停征期具有极大随意性,主要表现为部分基金到期时间含糊不定,即便有的基金明文规定到期时间,实际执行中却多次延期。”有的地方还存在用财政专户资金调节预算收入或支出进度、专户之间相互调节余额、违规使用专户资金等问题。公权力机关主导的资金模式普遍存在有效性和效率方面的问题,管理使用的不规范使得这样的制度设计很难保证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的及时到位,同时,由于缺乏专业团队的管理与运作,使得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率降低。

最后,以公权力为主导的资金管理模式通常较为封闭,缺乏有效的监督,公众难以了解资金的真实管理、使用情况,而易滋生贪污、腐败等影响资金安全的问题。以无锡市中级法院于2012年制定的《无锡市环保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例,该《办法》虽然就无锡市法院审理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所涉及的环境损害赔偿金的接收、管理与适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该《办法》将环境损害赔偿金管理与使用纳入封闭的资金管理与使用系统,社会公众对此缺乏必要的监督。公权力主导的资金管理如财政账户、财政专户的运作管理以公权力主导,阻却了公众的参与,缺乏有效的监督,其运作程序不透明,使其有安全性和有效性均可能受到质疑。

综上,以公权力为主导的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管理模式使得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管理制度的设计上具有逻辑上的一致性,也是国家保护公共利益、履行国家职能的题中应有之义。虽然以其公益性能够得到支持,但其“政府失灵”所带来的弊端也十分明显,存在效率不高、缺乏监督等典型的“非市场”问题,并且,由于我国的特殊制度安排,公权力资金管理模式的运用在未来可能遇到困难而影响其自身合法性。环境修复仅仅依靠政府的投入和法院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仅依靠政府力量使得资金管理使用缺乏灵活性与效率,而环境修复具有投入大、专业性强、周期长等特点。因而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的管理使用需要引入“市场化”力量,包括社会资金、专业性人士的进入,才能保证生态环境修复目的的达成。

2.民间力量主导的资金管理模式

“政府失灵”是公权力主导的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管理模式的最大弊端,这种背景下,民间力量逐渐开始介入。从我国的实践看,民间力量主导的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管理模式主要有公益基金会及公益信托两种模式。

基金会是一种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法人,是基金管理人的一种,属于法律主体的研究范畴。所谓公益基金会,是指以一定的社会捐赠为基础,通过资金运作,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旨在服务公共利益和资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非营利性组织。近年来,以基金会为名称的各种财团法人在我国也有了较大的发展。如果在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管理领域中引入公益基金会,作为中间环节连接公益诉讼后端程序,由基金会依照相应的规则来对生态环境修复资金进行管理与使用,可以将“多对多”的法律关系简化为“多对一”和“一对多”两个环节,从而提高制度效能,而且基金会这种更多依赖民间力量的资金管理模式相较于依据政府力量进行管理的模式具有更强的灵活性与效率性。此外,依托我国基金会相关已成型之模式,接受社会捐赠、政府拨款,获得更为多样的资金来源,而不仅限于环境公益诉讼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之修复资金,更加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展开以及更好地保护公众环境公共利益。

公益信托通常由委托人提供一定的财产设立,委托人通过各种形式提供信托财产、财产权利用于公益事业,依赖信托更加专业的团队及科学的管理和运作最大化信托财产的效用,以达到公益之目的。保护环境、治理污染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政府职责的履行自然应当以政府为主导,但实践中也不乏政府委托公用事业部门、甚至借助市场机制由政府、企业和非赢利组织三方共同参与提供公共服务的模式。例如,作为联合国系统最大的筹资机构和援助机构,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并不直接管理和使用扶贫小额信贷资金,而是将扶贫资金委托给联合国专门机构进行具体管理和使用。联合国专门机构可以利用其专长从事相关领域内援助项目的执行工作,运用项目资金,按照项目文件展开活动,实现项目所预定的产出和目标。可见UNDP在扶贫小额信贷项目管理中实际上构建了一个公益信托的治理结构(见图1)。UNDP扶贫小额信贷项目的实践表明,公益信托不仅可以对私人财产进行管理运作,同样可以用于公共服务的资金进行管理,由信托机构代为履行部分公共职能,以更有效率地提供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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