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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情况的报告(11)

来源:商丘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11-14 08:11:30

2.着力抓好县级垃圾处理厂管理工作。柘城县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已完成,目前运行正常;睢县垃圾渗滤液调节池已完成密闭封盖,渗滤液处理设施已完成提升改造,堆体铺膜覆盖雨污分流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预计2019年10月10日完工;民权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完成堆体铺膜,渗滤液调节池已完成密闭封盖,渗滤液处理设施已完成提升改造,一期日处理能力达60吨,二期(日处理能力400吨)设备已安装并投入运营,预计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在线监控系统安装;宁陵县垃圾堆体铺膜覆盖已完成,渗滤液调节池密闭封盖已完成,渗滤液处理设施已完成提升改造,2部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正常运转,日处理能力达250吨;虞城县垃圾填埋场堆体铺膜正在分单元组织实施,渗滤液调节池密闭封盖已完成施工,渗滤液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已完成,预计2019年11月底前完成现存渗滤液处理工作;夏邑县垃圾填埋场堆体铺膜采用高密度聚乙烯膜覆盖,渗滤液调节池密闭封盖已完成,渗滤液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已完成,预计2019年9月底前完成在线监控系统安装并正常运行。

十九、垃圾围城现象普遍。部分县(市、区)缺乏统一垃圾收集点,垃圾随意倾倒、堆放、掩埋,不少河道和沟渠成为“天然”垃圾场,且露天焚烧现象严重。(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及进展:

??? 1.完善垃圾收集机制。三区均成立了专门的垃圾收集队伍,配备了专用的密封收集车辆和密封收集箱(桶),利用早、中、晚工作时段主动上门收集垃圾,彻底解决垃圾落地和被动收集的工作局面。同时,集中在次干道、支路、城中村和棚户区以及城乡接合部设置转运箱和收集桶,由三区城管部门和办事处统一收集转运至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对所有的垃圾收集桶、转运箱、转运车、运输车实施不间断冲洗,坚持做到无尘土、无污物、无带泥上路、无漏撒,干净整洁,密封运输。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共有生活垃圾中转站(点)105处,基本满足1平方公里1座的部颁标准,每天转运生活垃圾1200余吨,有效保障城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同时,坚持每天对105处生活垃圾中转站(点)进行督导、检查,深入现场查找问题,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实施经济处罚。

2.试点开展垃圾分类。我市在文化路以南神火大道两侧进行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花费十余万元研发出智能环卫垃圾分类新模式,并研发了4代垃圾分类箱体,截至目前已安装运行52组。在学校、行政企事业单位和17个生活小区实行塑料、金属、织物、纸张四分法分类,每天回收可循环再利用垃圾50多吨,在试运行区域内垃圾减量可达到10%。

3.突出农村综合整治。一是抓谋划,作部署。2019年1月13日召开了全市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场会,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其后,又先后召开两次农村人居环境推进会和观摩点评会议,市主要领导对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推进。二是抓长效,稳机制。按照“五有”(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机制、有完善的监督制度)标准和“四个环节”(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总体要求,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全市4583个行政村按照2‰的配备标准,采取不同方式,配备保洁人员2.84万人,保证村庄垃圾能够及时有人清理。同时,强化资金投入,市县级财政共投入4.5亿元用于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普遍建立了以财政资金为主,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群众适当缴费的投入机制,确保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作。三是建设施,保处理。为确保垃圾能够有效处置,我市规划建设区域性垃圾焚烧发电厂4个,预计2019年年底前建成运行1个。四是抓净化,美环境。按照“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的要求,开展垃圾、杂物清理活动。今年以来,清理垃圾杂物121万立方米,拆除残垣断壁10万处。五是抓建设,促提升。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厕所建设和改造,截至目前已改厕27.41万户。持续开展村庄的道路硬化、环境净化、绿化亮化、文化建设,累计美化墙体绘制文化墙面积336万平方米,村庄绿化1279万平米,硬化道路233万平方米,建设文化体育活动广场133座。

二十、“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到位。部分县(市、区)仍有较多手续不齐全、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废水(气)直排的企业或家庭作坊存在。(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进展:

1.集中整治取缔。2019年3月25日至5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散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共排查“散乱污”企业3693家,发现“散污”企业352家。按照依法分类处置的原则,取缔207家,整治145家。

2.夯实工作责任。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组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签定了《“散污”企业整治取缔承诺书》,承诺实现辖区内“散污”企业清零,进一步夯实县(市、区)管理责任。

3.加强市级督查。由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牵头,持续加大“散乱污”企业督查督办力度,对督查发现的30余家“散污”企业,采取交办、反馈等措施,督促各县(市、区)依法整治取缔。

4.坚持动态清零。及时制定下发《商丘市“三散”治理“1+16”工作方案》和《“散污”企业整治方案》,深入排查整治“散污”企业,持续开展“散污”企业动态清零行动,严防“散污”企业死灰复燃。

??? 二十一、永城市的环境容量本身已处于超载状态,优化产能工作本身就难度很大,但市里仍对新增加的钢铁项目进行了批复,计划在市里增加钢铁规模和产量,未考虑当地生态环境的实际承受力。(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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