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措施及进展: 1.严格监管。永城市已责令观湖壹号工地立即停工整顿,并根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对河南国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予以罚款10万元。 2.全面整改。永城市按照扬尘防治要求,拆除现场砂浆搅拌机,清除施工现场黄沙、水泥。同时,在车辆主要出入口配置冲洗设备、视频监控监测设备等,其余出入口实施永久性围挡封堵。 3.改造提升。永城市对所有施工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依法查处未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的施工工地,并严格“三员”管理制度,将整改不力的施工单位列入“黑名单”。 五十三、虞城县垃圾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正在升级维护,调节池内渗滤液大量储存,存在环境风险。(持续推进,2019年11月30日前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及进展: ??? 1.虞城县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编号为虞财采购〔2018〕173号,招标编号为商政采〔2018〕387号。该项目已于2018年11月30日提标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期间发现的调节池内渗滤液已全部处理完毕。 2.由于今年汛期雨量大,大量雨水与渗滤液混合进入调节池造成新的环境风险。对此,虞城县新建了一座15000立方米调节池,利用现有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进行满负荷运行。针对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虞城县目前正在与郑州凡清环保公司进行洽谈,计划于2019年11月30日前处理完毕,彻底消除环境风险。 五十四、睢县垃圾填埋场新建设的渗滤液处理设备正在安装调试,未运行,进场垃圾未按要求分层摊铺,未覆盖,堆场未进行雨污分流,环境脏乱差。(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进展: 1.加快升级改造工程。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查处以后,睢县立即安排部署,加快施工进度,渗滤液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已于2018年12月完工,采取A/O/O+MBR+NF+RO处理工艺,2019年3月进入调试阶段。目前,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2.严格执行填埋工艺。睢县对进场垃圾采取分层摊铺、覆盖等措施,并在垃圾堆场实行雨污分流,防止渗滤液伴随雨水外排。 3.加快垃圾发电项目。睢县加快推进垃圾发电项目建设进度,待项目建成投运后,将彻底解决睢县及周边县生活垃圾处理问题。 五十五、梁园区解放办事处孙楼村生活垃圾倒入坑内,无人处理,导致坑内河水污染;解放办事处光彩驾校沿河向北500米左右河东30米有一垃圾堆,占地面积约150平方米。(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进展: 1.全面清理垃圾。关于解放办事处孙楼村附近居民将生活垃圾倒入坑内的问题,梁园区城管局与解放街道联合整改落实,此处垃圾已于2018年11月12日清理完毕。关于解放办事处光彩驾校沿河向北500米河东30米垃圾堆放问题,梁园区城管局及时开展清理,截至目前,此处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同时,针对解放办事处孙楼村没有固定的垃圾收集点,附近村民私自堆放垃圾的现象,梁园区在孙楼村设立了垃圾临时存放点,并在四周设置围挡,建立定期清理机制,确保垃圾收集到位。 2.加强卫生保洁。结合创建全国卫生城工作,全面加大卫生保洁力度。一是健全保洁机制,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定期对全区卫生保洁情况、创卫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开展全面排查,对城区6个办事处和周边3个乡镇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消除卫生盲点,全面提高卫生保洁水平。 五十六、柘城县小刘庄砖厂建设手续不完善,擅自投入生产。(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进展: 1.严格执法,坚决查处企业环保违法行为。柘城县政府召开县长办公会,召集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和规划、环保、皇集乡政府等单位和部门,对小刘庄砖厂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查处。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该窑厂列为整改类,有关部门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手续没有完成审批之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同时,柘城县环保局于2018年10月依法对小刘庄砖厂罚款22万元,目前罚款已到位。 2.举一反三,持续开展“散污”企业动态清零。柘城县将“散污”企业整治作为工作重点,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在全县范围内逐街逐巷逐家排查。同时,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工作台账,实施网格化管理,坚决防止“散污”企业死灰复燃和新增“散污”企业。仅2019年6月以来,柘城县共排查企业181家,未发现“散污”企业。 3.严管重罚,不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今年以来,柘城县持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格监管,严格执法,累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1起,罚款18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