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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碳市场年度报告·2017(9)

来源:北京环境交易所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2-23 18:00:25

钉钉企业碳账户。“钉钉”是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企业智能移动办公产品,通过提供电子审批、无纸化办公、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功能,可以帮助企业减少办公用纸和员工差旅,具有明显的碳减排效益。为了量化智能移动办公为企业带来的碳减排效益,北京环境交易所为“钉钉”设计开发了一套碳减排计算方法学并发布了《钉钉企业碳账户碳减排量计算方法和模型研究报告》。目前相关方法学已经应用到了“钉钉”APP内置的企业碳账户,并与“蚂蚁森林”个人碳账户打通,实现了减排量产生、消纳、交互流通的社交机制,对用户产生了正向的精神激励。这种创新形式对于我国探索建立针对企业的低碳减排及激励机制具有重大意义。第一财经商业数据中心的报告显示,从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钉钉”的无纸化办公节省7166万千克碳排放,相当于种植了404万棵树、固化了4043万平方米的荒漠,面积相当于6个西湖。随着更多企业更深度使用“钉钉”,上述减排绩效还在快速增长中。

滴滴出行碳账户。2017年6月16日,滴滴出行(滴滴)、壳牌能源(中国)有限公司和北京环境交易所正式签署备忘录,旨在开辟一个滴滴及其乘客可以轻松参与为中国减排事业做贡献的渠道。根据三方签署的备忘录,将设立一个致力于减排事业的账户,滴滴及热衷于减排事业的滴滴乘客可以通过此账户作出自己的贡献。壳牌能源(中国)有限公司将利用其在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方面的专长为该账户提供合适的减排和环境产品。同时,北京环境交易所将为这个账户的交易提供监管。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三方在共同推进这个创新减排举措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我自愿每周再少开一天车”行动。2017年6月11日,在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暨北京市节能宣传周低碳日启动仪式上,北京市发改委联合腾讯、北京环境交易所、北京节能低碳工程技术研究院联合启动“我自愿每周再少开一天车”活动。为科学计算出不同车型停驶一天可以产生的碳减排量,北京环境交易所开发了机动车自愿减排方法学,为活动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从6月11日起,有北京市车牌的车主可以通过关注微信服务号“我自愿每周再少开一天车”或者下载小程序“北京市机动车自愿减排交易平台”,按要求完成注册,在每次停驶前后分别拍摄上传行驶里程,停驶24小时以上即可出售碳减排量,并通过微信红包形式获得相应车型的碳减排收益。北京节能低碳工程技术研究院作为“零收整卖”中介商,将按照“平进平出”的方式,不赚取中间差价,把从车主手里购得的碳减排量通过北京环境交易所出售给有需要的企业。参与活动的车主自愿停驶一天还能获得1枚碳币,如遇空气重污染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期间停驶一天,可分别获得2-10枚碳币。碳币不久即可用来兑换共享单车免费骑行券等优惠券、充值卡及其他实物奖品。通过引导绿色出行,可以动员市民参与到低碳交通和低碳城市建设中来。

5履约 

在碳交易市场的相关机制中,履约机制是碳排放总量控制的关键环节,是控排单位承担减排责任的重要体现,也是碳交易机制持续运行的重要基础,能反映出碳市场制度设计与运行实施的状况。狭义的履约指的是配额清算,即具有强制减排义务的主体按规定上缴与其经核查的上年度排放总量相等的排放配额,用于抵消上年度的碳排放量,并在注册登记系统中进行清算;广义的履约是指履约工作所涉及的各个环节,具体包括碳排放报告报送、第三方核查和上缴配额等。

 

5.1履约相关规定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北京碳交易试点履约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履约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严格的规定。试点期间三年的履约工作有条不紊,均依照以下文件执行。

地方法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12月27日通过了《关于北京市在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下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规定了实行碳排放报告及第三方核查制度,并规定了对于未按规定报送碳排放报告或者第三方核查报告、超出配额许可范围进行排放的重点排放单位的罚则。《决定》作为地方性法规,在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期内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政府规章。北京市人民政府2014年5月28日发布了《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再次确认了《决定》的效力,原则性地规定了排放报告报送、第三方核查和配额清缴的内容。《管理办法》作为地方政府规章,对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履约工作的开展具有指导作用。

地方规范性文件。2016年12月,北京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对947家重点排放单位和582家一般报告单位的碳交易履约工作提出具体工作部署,要求重点排放单位应于2016年6月15日前,向注册登记系统开设的配额账户上缴与其经核查的2016年度排放总量相等的排放配额。

5.2履约进展 

碳排放报告报送。重点排放单位和一般报告单位应按照《北京市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2016版)》,核算本单位2016年度碳排放数据,建立二氧化碳监测和报告机制,制定年度监测计划,并于2017年2月28日前通过“北京市节能降耗及应对气候变化数据填报系统”,向北京市发改委报送2016年度碳排放报告。一般报告单位在完成系统填报后,应向北京市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碳排放报告;重点排放单位待核查工作结束后,于2017年3月30日前,向北京市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碳排放报告。

第三方核查报告报送。重点排放单位应从北京市发改委第三方核查机构目录库中自行委托对应行业的第三方核查机构,开展2016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于2017年3月30日前向北京市发改委报送第三方核查报告。北京市发改委组织专家对核查报告进行评审,组织第四方核查机构对核查报告进行抽查,确保排放报告和核查报告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配额清算上缴。重点排放单位应于2017年6月15日前,向注册登记系统开设的配额账户上缴与其经核查的2016年度排放总量相等的排放配额(含经审定的碳减排量,用于抵消的碳减排量不高于其当年核发碳排放配额量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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